第十四章 多了两百亩(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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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田赋对李正祥不是问题,但如果有大量土地能给自己种粮食,让自己有稳定的供货渠道,那就好处大于坏处了。

就这样,两者一拍即合,自耕农把土地送给李正祥,自己则变成给李正祥种地的佃户,有点像后世的土地流转;李正祥呢,他的好处更多,因为没费多少钱就增加了名下的土地,自抬了身价不说,还多了许多稳定的粮食供货源,大家都有好处。

而且,李正祥看似要交田赋,但这部分交给官府的田赋他还是要跟那些送田给他的佃户收的,顶多是没那么死板而已。

表面上看产生了土地依附关系,但这些佃户还是需要交官府要的那部分田赋,并且不必再交别的地租,经济上来说,等于佃户还是自耕农,但身份变了,并且有了一定抗风险能力。

因为万一交不起税,可以让李正祥先垫付,来年收成好了再还,不过这样一来,以后种什么得李正祥说了算,并且种的粮食也必须卖给李正祥,且价格也是李正祥说了算,一般都是市场最低价,让农民过的去而已。

对与大地主来说,他们在当地有权有势,既可以勾结官府弄虚作假,也可以提高地租,把自己的负担转嫁给佃户农民身上,还可以捐官,以官身的身份名正言顺的免钱粮,再加上他们往往还有别的营生,比如放高利贷,因此摊丁入亩对他们威胁不大。

所以说,摊丁入亩对大地主跟官僚打击不大,打击最大的,还是那些小地主跟自耕农,是一种典型的吃中间阶级,补下层阶级的政策。

对那些有少量土地的小地主跟自耕农来说,由于增加了田赋负担,让他们交不起税,因此要么卖地逃荒,要么就依附大户送田送地,自己甘愿为佃农。

远的不说,就以此时的李永吉一家为例。

前文说过,李永吉一家有五百亩地,看起来是个不小的地主了,但实际上这大部分田地都是人家甘愿依附过来的,李家只是占了个名,看似拥有不少土地,但也只是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土地还是人家自己在种,管辖权也是人家的。

这样一来,农民的风险小了,而李正祥也有了稳定的供货源,表面看起来都有好处,但好处最多的还是李正祥。

年景好,粮价虽然低,但那些依附自己的佃户自己就可以交官府的田赋,李正祥这个名义主人只是代为缴纳罢了,不亏,而且换银子的过程他还小赚;

年景坏,虽然佃户可能交不起官府要的田赋银,但由于粮价高了,自己卖粮的利润也高,那么先替佃户交赋税也不是个事儿,来年反正还能还给自己,无非就是没有利息收入,更何况,要是年景差,卖粮的高价可比那赋税的好处高多了。

这就是做贸易的商人跟做生产者的农民的区别,对粮食商人来说,无论年景好坏,他们都赚钱,抗风险能力强,可农民抗风险能力就差的多。

这事儿要说复杂是挺复杂,但要简单说,那就等于大家一起抱团合作,各取所需,来减低风险。

在自耕农来说,如果都是自己交田赋,由于都是定死的额度,而且官府是只收银子,等于要多剥削一次,这万一收成不好,交不起赋税,那可就要亲命了。

依附别家大户是个路子,但这涉及到一个信用问题。简单说,这大户得人品好,信誉好,还不能有太强的势力,万一是个恶霸,吃进去不吐出来,由于法理上土地已经成了人家的,地契上写了人家的名,人家不认账,斗又斗不过,那这事儿就没法说理了。

而李永吉的老爸李正祥,他本身是个粮商,是个商户,后来是靠花钱才捐了个监生,有了个免税的身份,但也主要是为了行商方便。对他来说,最害怕的就是粮价波动,收不上廉价粮,所以有一个稳定的廉价粮供货源就是重中之重。

田赋要的银子再高,对于李正祥这种粮食商人来说,也不算多少钱,可以负担的起,毕竟清朝的田赋其实是随着年景好坏而有所起伏的,不是一成不变,赶上大灾,朝廷往往还有免税甚至赈灾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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