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多了两百亩(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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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的地契上,写着的根本不是二十亩,而是两百二十亩,足足差了两百亩!

乍一看,土地多了两百亩,那是大好事儿,可既然是好事儿,为啥对方要故意隐瞒,只在登记上写上宅子占地二十亩,而不提地契的实际数量呢?

这就牵扯到这片土地的价值问题,以及此时清朝的一个政策问题了。

先说土地价值问题。

那两百二十亩地,实际上大多是坡地林地以及一些沙地滩涂,而且基本没有被开发,可以说是一片荒地,虽然景色不错,还靠着河道,但根本不适合种地,从此时的经济角度来说,可以说是贫地荒地,这样的地皮就算是给你两百亩,从收入上来说,兴许还不如一两亩上好的水田。

买房子的过程很顺利,由于李永吉不还价,虽然这么晚还来买房子有些怪,但那锦绣坊的掌柜还是很乐意如此轻松就完成大老板的吩咐。

毕竟他在本地多年,也知道那地方其实不好卖,如今难得有冤大头肯接手,甭管什么原因,再不趁机卖掉,那才是傻呢。

这也是因为那房子不是他的,他只是个经手人而已,条件也是上面定死的,要真是他自己的,看到这个情况,肯定会坐地起价的。

不过,他虽然没法坐地起价,却掌握着卖或者不卖,什么时候卖,以及一定价格的回旋余地的权力,看出对方要的急,于是就要求合同上写五百五十两,实际交六百两,等于他自己从中赚了五十两。

看样子,那五十两,就是上面给他定的缓冲了,而现在则被他自己用来当做好处费了。

再说政策问题。

此时清朝有一个著名的赋税政策,那就是摊丁入亩。顾名思义,摊丁入亩,是指废除了人头税,把人头税放进田赋里,增加田赋,也只收田赋,这等于客观上减轻了贫苦农民的负担,解除了贫民对土地的依赖,把这部分负担转嫁到地主身上。

换句话说,土地越多,你交的赋税也越多。

这个政策看起来对贫民有好处,对地主以及地方政府官员没好处,毕竟地主要多缴税,政府官员也无法从多出的人口中多收取人头税,少了一块儿税收,但任何政策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摊丁入亩也是一样。

对地方官府来说,他们可以借着摊丁入亩的政策,把许多本来与田地无关的课税,也一起并入田赋,田赋要交多少,也是他们说了算,甚至一些荒地,他们有时候也当成贫地甚至良田来收税,导致很多人不得不抛荒逃荒。

对此,李永吉并不在意,反正他要的只是一个快字,至于他是否从中得到好处,并不关心。

合同签好,那养心居的房契以及周围土地的地契就一并交到李永吉的手上了,从此,李永吉就成了养心居的主人。

然而就交易完成之后,孙旺却发现了一个大问题!

那就是养心居的宅子虽然写着是占地二十亩,但实际上那只是宅院建筑的规划用地所占面积,不是地契上的实际土地面积。

此时所谓买房,必须房契地契一起买的,不然只有房契没有地契,是有很多问题的,一般只有房契的,多是租房之用,如果是买,那必须连地皮一起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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