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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诈尸还魂

李君骜被作者赐予了这本小说里最厉害的金手指,叶云飞觉得那都不是金手指,简直就是金大腿,而且很粗壮。一眼读心一眼摄魂,对手不论多强大,分分钟跪倒在李君骜白色长袍的衣摆下。

不过叶云飞有所不知,李君骜的鸳鸯眼利害是着实的厉害,但是用起来没有他自带的剑三游戏系统方便,要消耗的体力元气非常大,而且依他现在的武功修为,运用还不是很自如,所以李君骜平时都是闭着双眼不睁开的。

两个人很快就启程,骑上白马往雁堂山庄继续赶去。他们一路走,遇到了不少要去雁堂山庄的武林人士,最近武林比较太平,大事件不多,忽然有一场比武招亲大会,也算是盛会了,接了请帖或者闲得无聊的武林人士都会去雁堂山庄走一趟。

再说了,雁堂山庄也算是有名望有地位的,如果能当上雁堂山庄的乘龙快婿,必定是有千般好处没有一丝坏处的。这等好事,没家室的各位侠客都是趋之若鹜,有家室的都惋惜得不行。

最近除了比武招亲大会,还有另外一件事情,也让武林沸沸扬扬的,那就是大昀峰祖师爷卓八风出山的消息。

这消息传着传着就传出了新高度,让第N次无意间听人讨论起来的叶云飞差点下巴脱臼,简直不知如何评价才好。

这一日下午,李君骜和叶云飞行到荒郊野外,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好在路边有个小茶棚子,当然,路过喝茶歇脚的人实在不少,而且多办都是去雁堂山庄的,叶云飞瞧见好几个面善的,之前肯定遇见过。

小茶棚不仅有茶水干粮,一边角落还有说书的,正在讲江湖传闻。一圈人站着坐着的人围着那说书的,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