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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生养之恩,自当回报,可什么事都由不得自己做主,子女和奴隶有何区别?

殷妙儿知道这个想法大逆不道,但无法控制地怨恨起来。因为她除了恨,别无他法。

就算如今已有了功名,朝廷发放禄米,能自己养活自己,不必叫父母养着,她也不能与家庭决裂,独自选择人生。

这是不孝。

昏暗的书房里, 一灯如豆。

殷妙儿抱着腿,把脑袋搁在膝盖上, 一动不动地坐着。她回想这几年发生的点点滴滴, 心里茫然又无措。

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父亲母亲的考量,并不能算是错。然而, 她的想法, 难道又是错的么。夫妻要相伴一生, 难道不该选一个喜欢的人, 非要找一个门当户对的才算是好亲事?

假若只谈利益, 何必以婚姻的方式缔结?夫妻何等亲密, 同吃一桌饭, 同睡一张床, 更应该在乎心意而非利益。况且,古往今来,人们亦如此赞颂心意相通、情深不悔的爱侣啊。

不孝之人,轻则杖行流放,重则死罪。

不孝子,天下为之唾弃。

个人的力量,无法与整个世道抗衡。

她不认为自己想寻一个喜欢的人, 是错的。

喜欢一个人, 想与他朝朝暮暮,本是人之常情。

她没有错。

既然没有错,父母为什么不同意呢?就是因为这不是他们看中的人?真可笑, 到底是谁成亲?他们不满意, 她千肯万肯也无用,他们满意,她不同意也得同意。所以说,她根本没有替自己做主的权利。

一个大活人, 不能替自己做主,必须听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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