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林阚辩解(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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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现判决如下。”

“啪。”

“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法官:“被告人晏明,犯滥用职权,诬告陷害罪,并造成严重后果。”

公诉人已经不想搭理她了,无语道:“没有了。”

法官道:“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诉。”

晏明道:“没有了,我都说完了。”

“啪。”法官听了就一敲锤道:“休庭。”

过了一会后,就又重新开庭。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啪。”

法官:“经合议庭评议,本院认为,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滥用职权,诬告构陷罪,事实清晰,证据充足,完整,指控成立。”

“被告人晏明,在滥用职权,诬告陷害中,对成功的個人名誉,造成重大损害。”

“对大成集团的名誉造成影响。”

“对大成集团的经济造成影响。”

“对购买了大成集团股票的股民,造成了上亿元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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