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七章:林阚辩解(2 / 4)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现判决如下。”
“啪。”
“全体起立。”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法官:“被告人晏明,犯滥用职权,诬告陷害罪,并造成严重后果。”
公诉人已经不想搭理她了,无语道:“没有了。”
法官道:“请被告人做最后陈诉。”
晏明道:“没有了,我都说完了。”
“啪。”法官听了就一敲锤道:“休庭。”
过了一会后,就又重新开庭。
“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燕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啪。”
法官:“经合议庭评议,本院认为,公诉方指控被告人,滥用职权,诬告构陷罪,事实清晰,证据充足,完整,指控成立。”
“被告人晏明,在滥用职权,诬告陷害中,对成功的個人名誉,造成重大损害。”
“对大成集团的名誉造成影响。”
“对大成集团的经济造成影响。”
“对购买了大成集团股票的股民,造成了上亿元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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