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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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卸下弹匣,换了个新弹匣,道:“妈的,拼了,大不了一死!”

二人又反身扑回了战场。悄悄隐蔽的接近交战的地点,见是几个美军被一群武装份子缠住了,美军里还带着伤员,怎么也甩脱不了追击。李晓打了个手势,肖海会意,双手各执两枚手榴弹,用牙齿咬掉保险,和李晓分路向敌人侧后插去。八枚手榴弹猛然间同时都砸到了人丛中,敌军死伤一片,接着火力手被准确的子弹接连撩倒,敌人被打蒙了,扔下一堆尸体调头鼠窜。

茂密的丛林如潮水一般把敌人的踪迹淹没,四周到处都是枪声,敌人仿佛无所不在。爆炸声也不断的从逃亡者的身后响起,那是追击的敌人触发了断后小组埋设的诡雷,可是敌人仿佛也铁了心,不顾伤亡,死死的咬住了前面这支阻击部队,他们也得知了维和部队主力已胜利逃入邻国的消息,眼前这一小股维和官兵是他们唯一的战利品了。

逃亡者的路线是弯曲的,但追击者却可以走直线,一支帕达维夫的武装部队仗着熟悉地形,直接插到国境线上,兜头将这最后一股抵抗力量的生路卡死。李晓的计划虽然成功的将敌人吸引过来,却让自己陷入了死地。

前后皆无去路,斜刺里又猛的冲出来一股敌人,双方人马顿时混淆在一起,敌中有我,我中有敌,完全乱了。李晓用枪托砸倒了一个从身旁出其不意窜出来的敌人,一个前扑,在地上打了个滚,背靠一颗大树,把手里的枪榴弹朝敌人涌来最多的方向一口气全射了出去,巨大的反挫力震的他半边肩膀都麻了。

忽然一声猛烈的爆炸从他身侧传来,爆炸产生的气浪把他掀翻在地,等他再爬起来,就听到一声扭头凄厉的喊声“排长”。他扭头看去,却见吴秋生倒在血泊之中向他伸出了手,他的一条腿被刚才的手榴弹给炸断了。李晓冲过去把他拖到了树下,掏出纱布想给他包扎。吴秋生却一把推开了他,惨笑一声,拔下胸前光荣弹的保险,叫道:“排长,以后有机会再来就把我接回去,我不想留在这!”

他握住手柄的手松开了,李晓大叫一声“不”,爆炸仍是无情的响起了,他拼命用拳头捶着地面,痛不欲生。一个身影冲过来拉起了他,吼道:“老李,别犹豫了,快撤,别感情用事!”是肖海。

李晓发疯似的吼着,和肖海背靠背贴在了一起,向外突围。这是在军刀大队训练时培养出的默契,在乱军中两个人相互配合、互相掩护生存的几率比一个人单打独斗要大的多。身边窜动的都是敌人,两人枪口喷吐着火焰,抢先开火消灭最有威胁的目标,利用树木的掩护,边打边往人少的一面迅速移动。其实对他们二人而言,人越少反而越安全,只要脱离了重围,在密密的丛林中,没有哪支军队能再对他们两个构成威胁。

弹匣里的子弹打光了,就掏出手枪打,空出来的一只手换弹匣,火力决不能停顿。这是一场遭遇战,敌人的包围圈也不是很严密,眼前冒出的敌人越来越稀少,很快二人就冲出了重围。李晓卸下枪口下挂的榴弹发射器,弹药打完了,这东西也没用了,在丛林战中挂着是个累赘,解下水壶,先喝了一大口,然后喷在枪管上,“滋”“滋”一缕青烟冒起,刚才的一轮急射竟把枪管都打红了。

喘息未定,身后突地又传来交火声,二人愣了一下,肖海迟疑着道:“老李,是美国人。”美国的M系列枪族二人从枪声中就能判断出来。李晓知道肖海在迟疑什么,二人好不容易才冲出来,如果回去救人,很可能连自己也脱不了身,被包围的是中国人那连考虑都不用考虑,肖海也不会问这句多余的话,但是为了外国人去拼命,那值不值得?

是啊,值不值得?李晓在脑海里连转了几个念头,他蓦地想起了刚到菲迪加时冯兴汉对他们说的那句话,“……要记住,凡是戴着蓝盔的战士都是你的战友……要牢记住你代表的是祖国,是我们中华民族,别给我们中国人脸上摸黑……”,只要戴着蓝盔就是我们的战友,他不由自主的摸着腰间的银制酒壶,那是尼古拉送给他的,那张关切的看着他的脸庞瞬间在脑海中浮现,他坚定的道:“凡是戴着蓝盔的战士都是我们的战友,我们不能黑了良心。”

肖海道:“班长,我听你的,你说往哪打就往哪打,我绝不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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