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强攻皖城(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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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蒙思考一阵,又说:“搬运云梯的给发钩攘盾,配短斧刀钺,首批登梯的给发双弧盾,配长铩戈戟。”

我赶忙将此事交代各军,又想到此战敌受我攻,敌逸我劳,兵力亦不占优势,所以保障士气尤为重要,于是我又传令下去“此战需人人奋勇,个个争先,不得畏退,后队监督前队,未有鸣金收兵之令前,擅自转身溃逃者,后队可直接将其斩首,亦可记功。面对着的都是敌人,只有背对着的才是战友!扰乱军心者,杀无赦!”

及至四更,吕蒙亲自擂鼓,全军士气大震,蜂拥而上,王遵肩负云梯冲锋在前,我自引五百弓兵在后。

我放眼往城上看,旗幡招展,重兵林立,或有举石,或有张弩,皆严阵以待。而守将朱光也身先士卒,赫然立在城头,手持佩剑,调兵遣将,未有丝毫怠慢。

此人谨慎严谨可见一斑,不过即使这样的人,也有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他高调的自信。

不知昨晚从何时开始,半梦半醒之间感觉到帐外又下起了暴雨。都说有雨的夜晚,人会睡得更深更香甜,但显然不是这样吵闹聒噪的雨,而且还不时伴有隆隆的响雷,更让人睡不安宁。

但这场雨是公平的,这会儿它让我睡不好,那个皖城守将朱光也休想睡好。

清早起来,天色阴霾未开,乌云索性就滞留在这里没有散去的意思,偶尔还要降下几滴雨滴,像是固执地提醒着人们它的余威仍在。

吃过早饭,杨胜与我辞别,带着五百骑兵绕城而走。

我目送着杨胜的兵马远去,忽然想到其实杨胜算而今该有五十七岁左右了,难得的是身姿依旧挺拔魁伟,手中枪是他惯用的,我十八岁那年与他在山脚下决战时,正是这把枪。这一晃已过了三十多年,连我自己都奇怪,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他这样的人中蛟龙心甘情愿地追随我这么久。那时一同追随我的“济天帮”兄弟,当年笑称的“八百健儿”如今走的走,亡的亡,仍在军中的已经寥寥无几。

朱光料定我只攻打南门,所以将三千兵力几乎全部集中在这里,由此可知其他三面城墙守备寥寥无几,如此最好,杨胜的骑兵部队正可趁虚而入,攻它个措手不及;如果说这个疏忽能否给他致命一击尚不确定,但是眼下他的第二个疏忽就是个严重的错误,这个十足高大威猛的汉子半个身子都暴露在城楼之上,而且还头戴?冠,那冠上的?羽笔直无蕤,鲜红扎眼,所有这些不利的因素叠加在一起,足以让城脚下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轻易地分辨出这位活跃亢奋的佼佼者!

这是欺我东吴没有神射手么?我不禁哂笑,随即挥手令弓兵停止前进,一齐张弓搭箭。常理讲,在这里放箭敢等到了城楼之上,已经没有杀伤力可言,之所以如此为的就是混淆视听,让朱光即使看到远处有弓手射箭,也只料我是个半吊子武将,连射程都掌握不准,从而不加理会。

但是绝不会让他想到的是,我正好可以隐匿于军中,待朱光疏忽之间再给他致命一击!

我侧着身,将重心统统都移到右腿上,不动声色地拉起手中的弦。为避免吸引敌人的目光,我尽量使自己的每一个动作都与其他弓兵保持一致,然而拉满我手中的这把弓可是需要三百斤的力量,这和周围手持短木弓的士兵有着天壤之别。

从前杨胜都是执意带着那些有过命交情的兄弟们上阵的,而现在手下的五百骑兵,却没有几个能叫得上名字了。

我不经意间叹了口气,未察觉到吕蒙已经走到跟前,竟也叹道:“唉,这真是个让人打不起精神的鬼天气。”

我连忙收起思绪回答说:“是啊,昨晚令人准备的艾草、薪束等引火之物,看来也派不上用场了。”

吕蒙说:“最近天气千变万化,用不用得上还未可知。不过我倒是听说皖城之内的落石充足,而咱们军中将士配备的均是钩攘盾,此盾体小身轻,若是用来防止高处落石,无异于螳臂当车,依我之见,不如用双弧盾。”

“现有双弧盾不过一千,尚不能达到人手一个,且攻城之时士兵还需要肩扛云梯,我认为盾牌还是应以轻便为主。”我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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