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赤樱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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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怀亮选择好了兵器,这才注意其他的人选了什么。

大个人如其名选择了一个狼牙棒,程怀亮估摸着起码**十斤。这玩意儿可是挨着就伤,碰着就亡啊。

偷儿背上背了一把弓,手里拿来了一把剑,脚踝两边居然一边插了一把匕首。

老烟头选择了刀,两把匕首,狗子选择了一把长剑,酒鬼居然选择斧子,铁匠选择了一把锤子,狗蛋居然选择了一把大剪刀?难道准备去剪别人的脖子?

除了程怀亮和大个以外,他们每个人都背了一把弓,唐朝的府兵用的武器五花八门的,自己喜欢什么就用什么,怎么能有效打击敌人就用什么手段,跟其他朝代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对阵大唐的府兵是让人很头疼的,他们往往不会按照常理出牌。

那个跟随进来的兵卒也没有笑话他们,这个时候的府兵背后都有大家族或者大地主在支持他们,所以他们才能自备装备,一般的人说实话真没有那个经济实力,虽然唐朝现在在李二的不懈努力下有了很大的进步,不过对更多的百姓来说只是刚好能填饱肚子而已。

兵卒对程怀亮他们说道:“每个人一件兵器,一套甲胄,喜欢弓箭的也可以选择了弓箭以后在挑选一把近战武器,如果有一些比如短兵之类的也可以,总之必须是你们自己用的,不能从里面那东西出去送人,一会儿选好了以后到门口登记一下就行了。”

程怀亮等人点了点头,老烟头他们顿时一窝蜂的冲向武器架,看到武器架上的兵器觉得心痒难耐,可惜只能选择一把主战兵器。

程怀亮没有管他们,他一个人慢慢的沿着兵器架走着,主要都是刀剑斧锤,还有一些狼牙棒啊之类的,靠,居然还有一把方天画戟放在那上面,敢用这玩意儿的可不是一般的人啊,一般都是一些自认牛逼的人。不过战场上人家一般都是先针对你的,比如吕布一样,战场上低调才是生存的王道啊。

突然,程怀亮眼睛一亮,被眼前的一把枪深深地吸引,枪身似金似铁,有两条乌龙盘绕在其身上,看不出来材质,给人一种内敛的气质,枪身长1米8左右,枪头30厘米,悠悠的枪头泛着冷光,看着他,就让人心里有点发冷的感觉。

当他们从军需处回去的时候,程怀亮等人哪儿都没有去,就在自己的营地门口练习刚到手的武器,刀剑不需要练的话你找了一个靶子在哪儿练射箭。

程怀亮从来没有玩过枪,他只知道历史上赵子龙玩枪很牛逼,隋唐时候丁延平罗通等人玩枪也很牛逼,但是突然之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很想选择这把枪,好像跟他有宿命般的感觉一样。不会咱也可以练嘛,不是有句说说的枪还百战之王,但是要把枪练好还真不容易,程怀亮没有马上做决定,又到处都逛了逛,但是心里却一直念着那把枪。

到了最后程怀亮忍不可忍,走了回去,拿起武器架上的长枪,轻轻的在枪身上来回的抚摸着,给自己的感觉好像是自己的情人一样,那么的让人舒服。

枪没有名字,程怀亮给他起个名字,赤樱!

程怀亮决定就用他了,大不了以后自己多练习练习,再说了用枪也蛮帅的嘛。

选好了武器,又到甲胄那边选了一套暗灰色的甲胄,这盔甲比较的柔软,只覆盖住了身上比较重要的部位,对身体的灵活性没有一点点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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