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于选择的辩论(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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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看了一眼时灏发给他的名单撇了一下嘴,但是像猜到了我在想些什么一样说道:“如果他们猜到了我们已经发现了什么,反而不会直接攻击总部,总部的安防措施最严格,也最容易被发现。而且这伙爆炸嫌犯不会直接炸公司,而是炸毁他=这家公司周围的公共设施,造成更大的恐慌。他们可能会为了将这种恐慌情绪继续蔓延,反倒会选择那些小的公司周边制造多起爆炸,之后等着我们发觉其中的原因之后,借由我们的调查,将恐慌原因转嫁到该公司身上,做到‘借刀杀人’。”

“真阴险。”我下意识的对那个公司的印象差了起来,“不过最初也一定是这家公司一定是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才惹了众怒。”

李京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无奈:“也不嫩恶搞这样说啦,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如果只是一个人表达不满,那就试着一个人的错误,如果是很多人表达不满,大众反倒会同情心泛滥地认为情有可原。这就是大众的偏见——随波逐流地同情弱者。我不是说同情弱者有什么不对,而是随波逐流的时候,我们会选择漠视事情的真相。诚然,这些受害者的报复是有原因的,而这绝不是将他们的所作所为完全归因于之前受到的伤害,当你因为他是所谓的‘弱者’而原谅他的行为的时候,其实你是在默许他偏激的兴趣为是对的,那么你就默认了他们所犯下的罪过是正确的,而这种想法是对正义的一种践踏。错误可以更正,但是伤害却无法修复,当你觉得他们所犯的罪是情有可原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那些无辜受害的人该找谁来扶贫他们的伤痛,更不要说那些因为这些所谓的‘弱者’在伸张的正义而被杀害的无辜的人,他们的性命又有谁来负责。”

顿了一下,李京又说道:“晓智,受到伤害,不是在去加害别人的理由。当大众同情了一次他们的行为,他们就有理由对这个社会再进行第二次和更多次的报复。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对这个世界造成了伤害,那这种行为就是错的,不要找任何借口,他们的行为和那些对他们造成伤害的人没有区别。他们可是在犯罪。”

“但是那家公司呢?那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对的么?”我知道我在较劲,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对这个问题特别执着。

在去那家公司之前,其实我们心里都有了答案。时灏已经帮我们确认了在其它相似的爆炸案现场周围的建筑里面确实也有这间公司的其他分支公司。看来在这一点确实印证了我的预感,我看了一眼李京,李京冲我点点头。

“这家公司的总部在C市?”我问李京。

李京摇摇头:“不是,这是这家公司西南分支的总公司,他在华北、华南、东北,还有海南地区也有其他的大区分公司。现在证据显示的是和你说的一样,嫌犯的目标是这家公司的话,该注意的是这家公司在各城市中设立的公司,虽然采取预防措施是好的,但是我们没有推测出时间的话,仅仅是加强防备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毕竟我们现在突然加氢防备,无疑是在打草惊蛇,很可能让嫌犯闻风而逃,近期不在作案,对于破获案件的帮助并不大。“

“所以?”

李京瞥了一眼我:“我们得知道爆炸犯制造爆炸的原因,昨天警察也说了,这家公司小气的惊人,爆炸案发生之后也没有给遇难员工赔偿,我想在此之前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惹怒了爆炸犯。而且昨天我们也看到了,其中一位与爆炸案件有关的人是这家公司离职的员工,大胆推测,那很可能其他爆炸案中也有离职员工参与。”

李京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这是单独的两件事,我没有否认这些人受到了伤害,但是他们可以选择比报复更好的途径去解决自己的困难。”

我想了想才接话:“应该不会只是这一家公司辞退的员工吧?”

李京摇头:“我现在还没有答案,也有可能是所有的员工,我们得问问在第一起爆炸案之前,这家公司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故。”

“比如大规模的辞退?”我猜测了一下。

“不会。”李京不赞同我的猜测,“这么饿多地方爆发对于这家公司的报复行为肯定不是由辞退引起的。爆炸,是恐怖活动的主要手段。这种具有恐怖活动性质的报复活动的推动绝对不是仅仅被辞退这么简单,因为被辞退而实施的报复多事威胁、游行,最多是绑架,针对个人的人身伤害之类的报复事件。不会伤及公司里的其他员工,毕竟他们的目的只是赔偿,或者仅仅是泄愤。但是爆炸案不一样,是无差别,也就是对于公司整体的仇恨,而能激起大多数人的愤怒的,除了被辞退,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和某种事故有关。”

“他们炸的地方里面有没有这家公司的总部?”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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