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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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肉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这贼首用一把点钢枪,见陈三郎出乎意料的凶猛,心中先慌了几分,赶紧举枪来挡。

咔嚓

那杯口粗细的韧木枪柄被一剑砍断,剑锋毫无阻碍地劈落下来,有鲜血喷洒,这贼首闷哼一声,一头栽下马去,死得不能再死。而刚才被一剑刺中的贼首也是趴在马背上,动弹不得,奄奄一息了。

不过照面功夫,两名贼首便伏诛,剩下一个,简直目瞪口呆,只觉得一股寒气从尾椎骨冒起,直到脑门,顿时都忍不住有冷汗滑落。心中一个声音狂喊:“见鬼了,这是哪门子的县令?”

一刻不犹豫,勒转马头要逃跑。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陈三郎哪里肯让他逃脱,双腿一夹,胯下战马嘶鸣,一个箭步追了上去。

虽然都是战马,但也有优劣之分,陈三郎的坐骑明显要比贼首得快速得多,转眼便追近了去,手起剑落,人头翻滚。

连杀三贼首,陈三郎勇不可当,简直如同天神下降。那些贼寇们看到,只惊得魂飞魄散,气势沉落,也不知谁带的头,转身就跑。正所谓军败如山倒,见到有同伴跑了,别的人也不傻,跟着跑,哗啦一下,全线溃败。

这里倒不是说陈三郎已经成为绝世高手,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耳,实在是这班焦山贼寇不入流,其实之前宋志远说对了,这一伙人本来大部分都是雍州的平头百姓,老实结巴。只不过适逢乱世,蜂拥成贼罢了。

做贼杀人,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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