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疯(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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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身上的纹身,又看了看他手上的那把刀,叹息一声,开口说道:“你又何必自寻死路?”

“哈哈...我自寻死路?明明是你在找死呀小子!你以为纽约是什么地方?你一条小毛虫,也想当过江龙?如果不是有二爷和阿牛护着你,取你狗命,分分钟!”

“我要杀你,分分秒而已。”我说道。

“说大话!”火将冷笑着说道:“现在给你一次机会,跪下求饶,我就只斩断你手脚,留你一命。”

“不要 逼我。”我说道。

再次站定身体,火将已经重新站了起来。他的手上,满是鲜血。

而我的腹部和肩膀,也都在流血,身上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红。

“爽!”火将大吼一声,单手将尼泊尔军刀斩在地板上,卡住之后直接松手,然后一下脱掉了身上的衣服。

一直吊睛碧眼老虎纹身,出现在他身上。

这头老虎栩栩如生,在他双乳之间的虎头,一张血盆大口正张开,好像随时都要吃人一样,看得人心惊肉跳。

“哇!果然够嚣张,到了这个程度,居然还说我 逼你?”

“你确实是在 逼我,我本来不想杀你的。”

纹身这种东西,在古惑仔或者混混当中最为流行,起到的作用,当然是威慑敌人。

而在对砍的时候脱衣露出纹身,更是有奇效,往往可以直接让对手胆寒。

不得不说,火将的这个纹身,确实可怕!

原本就已经杀气冲天的他,这时候一下子变得气焰冲天。

再次握住尼泊尔狗 腿,火将单手握刀,指着我:“三刀之内,取你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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