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瓮中捉鳖(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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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老板看着倒在地上的刺客,身子陡然颤抖起来,突然他冲上去一把摘下对方的头盔。

这是一张平庸到几乎有些猥琐的面孔,满是座疮和瘤子,仅仅用面具可憎四个字来形容张琦都觉得远远不够。

金老板见了此人,瞳孔猛然一缩然后是深深的失望表情:“不是他,只是个小卒。”

“把上面的那具尸首搬下来!”张琦脸色严峻的喝道,随行的警察和保镖不敢多问,七手八脚把死在对面楼房的狙击手抬了下来。

狙击手明显是混血儿,眼窝深得可以放进去两个麻雀蛋,鼻梁很高。

作为尖刀营的顶尖战士,对于危险的嗅觉是他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顶+点}小说23wx

作为每天都跟死亡擦肩而过的刀尖舞者,张琦已经有了类似于动物般的直觉。

就在张琦飞刀射向远处狙击手时,原本躺在地上的风衣人,突然坐起来拔出手枪!

但张琦的动作是连贯的,就像是一部转动的风车轻轻一摆,另一种手的刀刃招呼在了他身上。

如果说对待远处狙击手是一击致命,对待这家伙张琦明显有保留。

“又死了两个……”后面的警官叹了口气:“真不知道这报告该怎么写了,不过幸好死的不是我们这边的……”

“警官先生,我现在要紧急调动地方警力。”张琦长出一口气,终于亮出身份。

刀子穿过手腕,白森森的骨头都露了出来,用这种方式形成的贯穿伤有两种好处,一是造成对手巨大痛苦使其彻底丧失战斗意志,此外这也是右手运动神经枢纽,大部分枪手这个部位受伤等于是废了。

“你现在还有机会,不要搞砸了。”张琦居高临下俯视对方,眼神冷的就像冰窟:“谁派你来的?”

“哼!”刺客毫不犹豫另一只手捡起手枪,但手掌却被钉在地上!

张琦手里的刀,就像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转瞬间收放自如。

此时警察和保镖都赶到了,缓过劲来的李青芷凑了上来,把金晓婵扶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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