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零章 必须守住两个月(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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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是永远的痛,也是美军的一大耻辱,但毕竟发生过,所以再来一次,似乎也没什么,至少在米德将军看来,暂时让开华盛顿,退避去更安全的地方,是上上之选。

“总统阁下!”面对无动于衷的林肯。米德将军迅速道,“现在不是犹豫的时候,我们必须尽快行动,再晚就来不及了!”

“我不走。”林肯面无表情的道。“我不会离开华盛顿!”

“不,你必须走!”到了这个时候,米德也豁出去了,他迅速迈了两步。径直走到林肯跟前,在林肯面前高声怒吼,“您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您是美利坚合众国的信心来源,如果您在这里被抓或者被击毙,对美利坚合众国都是不可承受的打击!所以说,你已经不能代表你自己了,你代表的是美利坚合众国!

为了美利坚,我不能让你落在敌人手中,更不能让你轻易的去死,所以哪怕是动用不得已的手段,我也要弄走你,哪怕动用武力!你真的要我这么做么?总统先生?”

不管如何震惊,如何不能相信,巴尔的摩陷落已经是事实,对林肯以及他所领导的政府班子来说,与其抱怨丢失巴尔的摩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如何守住华盛顿,阻止联盟军的进一步进攻。

现如今,华盛顿可用的作战力量,只有五万多还呆在训练营,没有完成全部基础训练的后备青年军,两万从前线运来养伤的伤兵、五千民兵以及三千名警察,再加上其他杂七杂八的人,可用的兵员总数满打满算也就八万来人。

八万人看起来不少,可问题是,这些部队除了那些伤兵还算有点作战经验外,其他大部分人都是没多少战斗经验的菜鸟,跟养精蓄锐,作战经验丰富的三十万联盟军根本没法比。

因此,正常来说,华盛顿是守不住的,应该及时从华盛顿撤退才是正经。

最稳妥的方式,当然是迅速带兵向南撤退,一直撤退到弗雷德里克斯堡,与固守在那里的波托马克军团汇合。

“我知道你会的,乔治。”林肯笑着看了看一脸通红的乔治.戈登.米德,“难得你也会脸红脖子粗,我还以为你一直都是那副宠辱不惊的表情呢。”

“总统先生。”乔治.米德再次高声道,“现在不是卖弄嘴皮子的时候,没那个时间了,所以我只问你最后一遍,你现在到底走不走?”

“我走了,这里怎么办?”林肯忽然道,“我们都走了,这里变成不设防的城市么?可那样一来,我们能跑得过气势汹汹的联盟军么?杰克逊可不是那种目光短浅的人物,不会为了一个华盛顿,而放弃追击你我的,毕竟他很聪明,知道相比一个华盛顿,我的价值更大一些,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经过这两年的努力,弗雷德里克斯堡已经被联邦政府修成了一个大型的永固式要塞。

其中除了原本依托地形修筑的要塞堡垒外,还有大量使用了钢筋水泥的永固工事,外加像铁丝网、木栅栏、多重壕沟等组成的环形工事,再加上兵精粮足,装备众多,称之为不落的要塞是一点不为过。

也就是说,弗雷德里克斯堡有完善的防备工事,还有四十万精锐的波托马克军团,足够五十万人吃两年的粮食,大量的武器弹药,只要林肯到了这里,就算同时面临联邦军的两面夹击,甚至面临几倍的兵力,轻易也是很难陷落的。

因此。米德将军听说这个消息后,第一时间就劝林肯总统迁移去弗雷德里克斯堡,避开敌军的锋芒,避免与敌人正面作战,甚至哪怕抛弃华盛顿也可以。

反正美军放弃华盛顿这也不是第一次,当年英军打来的时候,美国总统跟政府要员也曾经匆忙逃离华盛顿,后来英军占领了华盛顿之后,甚至一把火烧了白宫,所以那件事。可以说是美军永远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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