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零章 有线电报不可靠啊(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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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快的,他就发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事情,那就是中国人的连射火力太猛了!

当时,中国人那些铁甲车上面,忽然爆出了一条条的火舌,所有冲锋的骑兵只要被这条火舌扫中,立刻就是人仰马翻。根本就无法靠近对方。

在那种密不透风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多能冲进到对方跟前两百米,再往前,根本就无法成功,而就算是冲到两百米,那也是一条死亡之旅。

可以这么说,在中国人的速射火力中,你最少要离开对方五百米开外,才能有一线生机,否则的话。五百米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死亡地带,而且越靠近中国人的战车,这种死亡的几率也就越高。

因此,见识过那场战斗后,史密斯很快就意识到,当那种刀枪不入的战车与火力强大的连射机枪出现后,勇猛无畏的两军对冲式的白刃战就成了过去式,战斗已经再也没有什么荣誉可言,大家要比较的。不过是看谁的火力更猛而已。

相反,如果他能带着一批手下走,那他可以提前跟这些人对好说辞,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当成是溃兵来算。

别看溃兵与逃兵相差不大,意义可完全不同。

逃兵是不战而逃,或者战斗还没决出胜败的时候就提前逃跑,这种行为,是要上军事法庭的。

溃兵就不同了,那是指军队全面溃败之后的无序逃亡,是一种大势所趋,可以算作是战斗已经结束,这时期的逃亡,就等同是撤退,只要你能跑掉,回到后方你还是一条好汉,合众国不会对你做出任何处罚。

史密斯很清楚,格兰特跟谢尔曼的感情挺好,如果自己一个人逃掉,那真的是说不清,说不定会被格兰特当出气筒跟替罪羊,直接枪毙掉,毕竟谁都知道,谢尔曼跟自己的关系可不怎么好。

总之,史密斯认为,面对中国人的武器,任何白刃冲锋都是徒劳的。只会让自己死的更快,而中国人的那些战车,速度还特别快,别说两条腿的人了。连马匹都很难跑的过,所以要想逃出性命,指望跟对方比快是不可能的。只能指望有人给自己当垫背。

没错,中国人再厉害,人数少是他们的致命伤,在这种情况下,史密斯不需要跑的比中国人快,只需要跑的比自己人快就可以了。这样一来,自己人可以留下来牵扯住中国人,自己则可以提前逃之夭夭。

但是,如果他能带许多手下一起跑掉,那么到时候有那么多手下给自己作证,说明自己是奋战之后,不得已才溃逃,那格兰特再怎么生气,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就这样,史密斯及时的解救出了之前自己的那批手下,到了这个时候,谢尔曼军团的士兵已经开始发起了反冲锋,也就是向四百米外停车不前的中国人发动冲锋,希望用白刃战的方式决胜负,避免继续挨炸。

可惜,这种勇猛的行为反倒刺激了史密斯以及他的那批手下,因为别人不清楚,刚被中国人狠揍一通的他们,怎么会不知道中国人的连射火力是如何强大?

曾几何时,史密斯的手下也是如此的英勇,他们曾经用无比巨大的勇气,带领骑兵部队向中国的战车队发动冲锋,用的居然还是马刀。

那个时候,史密斯已经停止了逃亡行动,停下马匹,打算看看自己的手下是如何与中国人作战的,甚至有回过头去,跟自己的手下一起,对中国人发动冲锋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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