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高利贷(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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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贷款又不能直接取缔,它有时候确实能够让一些人渡过危机关头,直接取消的话,本来还能靠着贷款多撑一两年的农民,现在连一年都撑不了。

而且断人钱财如杀人父母,如果直接一刀切,大家必然联合起来反抗,就算赵括有大军在手,也会造成一些动荡。

不过高利贷是绝对不能继续下去的,所以赵括选择设立官方贷款,利息定死两分。

有了两分利的贷款,大家自然不会再去借那些高利贷,同样,如果贵族还想继续依靠借贷赚钱,只要不超过官方利息太多,仍然能赚到钱。

当然,想要暴富是不可能的了。

在秦国如果不能及时还贷的,则会被抓去服劳役抵偿,一天折合八钱,如果吃官家饭,则折合六钱。

这可不是工钱,而是抵高利贷的,如果欠的多,最后不仅钱还不上,人还会搭进去。

如果秦国真能一天给八钱,早就一大堆人跑去干活了,要知道一石粮食才三十钱左右,干三四天就买一石粮食了。

这个年代农民抗风险能力极低,一场干旱或者洪涝就能让整个家庭破产,贵族和商人趁着农民穷苦的时候提高粮价,然后贷款给他们,让他们买高价粮。

等到粮食收获了,他们再打压粮价,让农民贱卖粮食,还给他们贷款。

“官方贷款暂时只限农贷,凡有户籍者可以向当地县衙借贷粮种、农具、耕牛。归还时除了借贷本金之外,按照借贷时市价计算利息。后续会陆续开放其他借贷。”

“另外,以往借贷中,凡是超过三分利的借贷,超出部分借贷者有权不还。也就是说,利息最高不得超过三分。强制追回超出部分者,以抢劫罪论处。”赵括沉声说道。

实际利息早已超出当初定下的金额,还不上的只能利滚利,最后卖地、卖老婆、卖儿卖女、卖自己。

以放贷之名,行食人之事。

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变成佃户、奴隶、流民。

这种事情在各国都屡见不鲜,赵括敢保证,在座的就有不少是放贷的,包括五公十二卿级别的。

有点良心的,三分四分利,没良心的,直接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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